子非我
曾經的訓鯨師邵然在一場演講中,被一個“著名的鯨類保護教授”以“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鯨是痛苦的?你有什麼證據證明這個動物被關在這兒不幸福?你有數據嗎?你有科學研究報告嗎?”等問題詰問。這尖銳又可笑的質疑,讓筆者聯想到二千年前濠水之畔的“子非魚,焉知魚之樂”的辯論。
莊子:“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揭示了共情與間接認知在理解他者(有情眾生)情感中的重要性。
客觀數據可以分析出各種情感的物質存在方式,為情感認知提供了堅實的理性基礎,讓“痛苦”、“快樂”等抽象感受變得可被觀察與研究。但情緒反應與情感認知不僅體現在生理層面,更包含了個體的主觀體驗、價值判斷與情境感知。情緒、情感的產生源起與過程變化,數據無法完全解構與涵蓋。
當我們討論動物保護、實驗倫理、生態平衡時,本質上都是在回答“是否應該將動物的痛苦納入人類的道德考量”這一問題。莊子的共情認知,不僅讓我們尊重生命的差異性,更強調不同生命在情感體驗上的共通性。科學需要嚴謹的邏輯與實證,更需要共情的溫度與包容的視野。
人類雖無法直接進入動物的主觀世界,但可以通過觀察動物的行為反應、生理變化,結合進化生物學的規律進行合理且肯定的判斷——這也是人類馴服動物的基礎。
當動物在遭受囚禁、傷害時,出現的恐懼、掙扎、哀嚎,體內應激激素水平顯著升高,這些外在表現與人類痛苦時的反應存在高度相似性;而動物的喜樂、瑟縮、委屈、安逸與感恩等情緒、情感,一樣可以通過觀察就能感知。動物與人類情緒、情感不僅有共性,還有共鳴,所以才有動物療癒。
正如邵然樸素的回答:“我沒有,如果科學是要剝奪我對生命的感知力的話,我選擇感知力,選擇良知。因為那是鮮活的生命。”
古 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