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業:優化發牌利商引資
行政會完成討論《餐飲及相關場所業務法》法律草案,計劃簡化及放寬餐飲場所及舞廳的准照申請及審批程序,將交立法會審議。有餐飲業界表示,法案的優化對餐飲業經營起鼓舞作用,更能加大新投資者開店信心,有利行業整體發展。
澳門餐飲業聯合商會副理事長馮健富表示,業界對法案提到的多項調整表示歡迎和鼓舞,相信能優化現有的經營條件。其中法案建議針對面積不超過一百二十平方米的餐飲場所,在獲發登記證明後即可對公眾開放,做法能大幅簡化新投資者和新開業餐飲店舖的流程,降低門檻,對行業注入新血起鼓勵作用。
樂見回應業界呼聲
法案亦提到將原有場所分類的“餐廳”、“酒吧”、“飲料場所”及“飲食場所”合併為獨一類“餐飲場所”,由市政署規管。馮健富稱,過去業界一直有反映相關問題,多年來多次向相關部門提出法案調整訴求,樂見政府現對一些不合時宜條例的調整,既回應業界呼聲,也解決長期以來影響行業進步的障礙。
業界在“合法”與“安全”兩大原則下,終可剔除部分與行業管理、安全無關,卻因此制約發展的舊規,強調澳門餐飲業也應緊跟內地創新思維,將澳門餐飲業管理與國際接軌,以符合當前市場發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