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果自負
被譽年度“風王”的超強颱“樺加沙”襲澳,在官民合力下,澳門大步檻過,有驚無險,城市和人都安然。這個環流廣闊、具雙風眼牆的超強颱,預測數據破壞力驚人,結果“不似預期”,強度不比“天鴿”,水浸也沒有預測厲害,高層大廈也沒有搖晃。據氣象專家指,“樺加沙”比預測稍稍遠離珠江口,同時受北方冷空氣“入侵”環流內部,風速下降。當然政府全力部署、居民高度配合,也是成功抗擊風災的重要因素。
說到居民高度配合,是社會治理重要一環。不過也不是沒有反面例子,如鄰埠有家長帶同年幼子女到海邊觀看驚濤拍岸,結果有一家三口被巨浪捲走,被救起仍昏迷;亦有兩大兩小被浪擊倒,幸未受傷,兩成人被警方檢控“疏忽照顧未成年幼童”,是否罪成,已是後話。大颱風天,作出格行為,不僅危及自己的性命,也累及救援人員在風高浪急的惡劣環境下捨命相救,被網民鬧爆。
在澳門,網上片段可見一大群人在沙梨頭水浸區馬路上捉魚,看似無雨無風,但仍十號波高懸,眾人涉水逐魚,興高采烈,有網民指不該違反政府留家中的呼籲,認為屬危險行為,應如香港般拉人處罰。但沒有相關法例依據,再者人身自由是人權基礎,很難限制,只能勸導,不聽就後果自負。
斯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