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純電乘用車出口需許可證
【香港中通社廿六日電】中國商務部等四部門廿六日公告,決定對純電動乘用車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自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公告稱,中國對貨物名稱為僅裝有驅動電動機的具有車輛識別代碼(VIN碼)的其他載人車輛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
申報出口資質的企業條件、管理方式、申報程序、出口許可證申領與發放等,依照中國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原質檢總局、原國家認監委《關於進一步規範汽車和摩托車產品出口秩序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海關對出口純電動乘用車的檢驗以現行有效的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