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 詐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發生過的事必然重複發生。此言若用在詐騙與受騙上,是恰當不過的。幾乎每天都能聽到電詐與受騙的報道,雖然詐騙作為與人性相伴隨的違法現象,古已有之,可是,如今的電詐卻尤其猖獗,特別是隨着AI的出現,詐騙行為在技術賦能下更是層出不窮,防不勝防。其中,年長者與涉事未深的學生群體則是電詐受騙的重點群體。
出於遏止電詐行為的目的,除了進行國際合作及清除海外電詐園區外,各地紛紛成立反電詐中心,深入金融機構、學校與社區,開講座、貼海報……羅列案例,進行各種反詐防騙的宣傳教育活動。其中,反詐措施之一是追蹤電話來源,向不同群體發出提示短信,甚至直接電話提示。儘管電詐仍時有發生,應該說,還是取得了一定成效。
過猶不及的是,反詐中心頻發的提示短信,尤其是提醒電話,卻讓一些人吐糟:沒有被電詐騙了,反而是反詐電話使正常生活受到一定干擾。當收到第一個反詐提醒電話時,會讓人感覺公共部門的貼心。可是,如果一天內接到兩個或以上反詐提醒電話,則難免有些令人有受擾的感覺。所以,當反詐電話問受話者:有沒有收到詐騙電話?受話者只能回答:沒有,收到的都是反詐電話!如此,則會使接電話者誤以為自己被定義為“高危”人群。
應該說,設立反電詐中心,追蹤電話來源,並給予市民以適當的電話提醒,都是必要的反電詐措施。問題是,普通市民不願意被頻繁反詐致電。
更不願意聯想:是否因反電詐部門設立KPI,對提醒電話次數進行業務考核,而需要不斷致電市民?倘若如此,則未免適得其反,本來是作為電詐提醒的電話反而成了干擾市民正常生活的電話。
或許,對於公共部門來說,如何精準把握“適度”二字,則是一門藝術。
婁勝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