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財死
早前有賊仔在爐石塘金舖搶金鏈,但只過了三小時便被警察捕獲了。現在當街明搶,總覺得是十分愚蠢的。因為無論你犯案時戴上口罩還是將整個頭包住,打劫後你總得逃跑,現在天眼處處,就算你換了衣服再逃,你走路的姿態和體型總是有跡可尋的,很難避得過刑偵專家的法眼,最終結局便是去吃“皇家飯”。
其實新馬路從爐石塘街口一直到與約翰四世大馬路交界處,起碼有二三十間金舖,而賣金和買金的好像都不太擔心會被賊人相中,不是盜賊忽然良心大發,放棄來澳犯案,而是“博唔過”,澳門地方不大,處處也有治安警員,在金舖多過米舖的中區,除了天眼和警員外,還會安排便衣警員在巡邏,相信這才是治安比較好的主因。
不過,一讀到爐石塘街搶金鏈的新聞,便記起約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那段時間裡,某天一個匪徒持刀打劫新馬路某金舖,得手後便向爐石塘街方向逃跑,但剛跑過同善堂時已被店東的兒子從後趕上,並遭狠力一推,劫匪即時仆街,跌個狗吃屎般趴在地上動彈不得,最後被趕來的警察捉走。報章新聞說店東太子曾是澳門田徑場上百米賽的冠軍。三年前出席田徑界朋友的聚會,剛巧與這位飛人同桌,問起當年的情況,他證實確有其事,並眉飛色舞地描述了當年的捉賊壯舉,說他家金舖先後被賊人打劫過三次。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那個被撞到仆街的盜賊充其量也是皮外傷而已,但另一個搶金飾的賊人就沒有那樣幸運了。約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一個劫匪衝進草堆街某金舖打劫,持斧頭之類的硬物擊打飾櫃想搶金飾,遭店東持獵槍喝止,賊人不聽勸,結果槍聲一響,賊人便一命嗚呼了。
公 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