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訓:歷史傷痕與“以鄰為壑”的警示
中日韓是搬不走的鄰居。中國有一句古語,“以鄰為壑”,出自《孟子·告子下》。戰國時白丹自誇治理水患勝於大禹,孟子卻直指其謬:“子過矣。禹之水,水之道也。是故禹以四海為壑。今吾子以鄰國為壑……仁人之所惡也。”意思是,禹治水是順着水的自然流向疏導至四海,你卻將洪水引入鄰國。此喻直指問題本質:將禍水引向鄰國,為害他人,是仁者所憎惡的自私行為。
十九世紀中葉,中日同遭列強欺侮,中國經歷兩次鴉片戰爭,日本受到黑船事件困擾,本應同舟共濟,然而,日本政治精英在西方殖民主義高度擴張的浪潮中迷失自我,視亞洲文明為落後,提出脫亞入歐論,與列強同流合污,最終導致國家誤入軍國主義歧途,為亞洲鄰國帶來深重災難。由一百三十一年前的甲午戰爭開始,到八十年前中國人民那場全民浴血抵抗到底,最終獲得的抗戰完全勝利,正是對這種“以鄰為壑”思維行為的血淚控訴與歷史審判。
放眼今日,地緣博弈未歇,文化認同面臨挑戰,和平根基仍需鞏固。核心問題乃在於:地理相鄰,卻易生心理疏離;合作潛力巨大,卻須防以鄰為壑的陷阱。歷史的教訓清晰無比:國家發展絕不能建立在殘害他國以自肥的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