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改革公務人員津貼制度
據傳媒早前報道,議員李振宇提出書面質詢,促請政府檢討完善公務人員津貼制度,以及交代二○二五年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何時定案。議員指出,公務員年資獎金、結婚津貼、家庭津貼等津貼薪俸點已十年未有調整,房屋津貼薪俸點亦有八年未有調整,基層公務員收入中相關津貼佔比較大,認為有必要因應社會經濟發展適時檢討,以體現政府對公務人員的關懷和支持。
對於有立法議員促請政府檢討完善公務人員津貼制度,以及交代二○二五年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筆者認為,社會上必然存在不同的意見。首先,作為公務員團隊,倘若能夠成事,當然能夠使高、中、低公務員直接獲益,尤其近年國際局勢變幻莫測,中美關係不穩、俄烏衝突和中東戰亂,這些因素均令本澳社會物價高企,如燃油價格。新一屆特區政府倘能完善公務員津貼及調整薪酬,將使公務員及其家庭成員增加購買力,減輕數以萬計公務員的家庭開支,按照本澳目前實際情況,亦可起着引領一些私人企業向員工加薪的作用,從而對社會整體消費有促進的作用,尤其令本澳中、小、微企受惠。然而,作為居民,部分可能會認為現時公務員的薪酬和津貼已相當不俗,倘若繼續增加,只會與私人企業的距離幅度越拉越遠,造成本澳私營企業人才流失和加重政府的財政負擔。
對此,筆者認為,凡事均有其好處和壞處,關鍵是如何取得當中的平衡,因此,對上述議員的提議沒有異議,還是交由特區政府經詳細考慮分析後作出取捨。筆者反而更為關注新一屆特區政府會否有計劃對公務人員津貼制度進行較大幅度的改革。眾所周知,根據現時公職法律制度的規定,現時特區政府的公務員津貼制度承襲澳葡政府的做法,普遍採用一個較為平等的原則,即不論職位的高低,如高至局級官員,低至司機、勤雜,大部分的津貼項目均為相同的金額,如房屋津貼,所有公務員統一為四十點,家庭津貼統一為每人十點等,其好處是令到中、低級公務員有歸屬感,使公務員系統處於一個較為穩定的狀態。
然而,從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來看,由於薪酬及福利均有對員工產生激勵的作用,在一個組織內,只要工作人員肯努力工作,憑其出色表現獲得上級賞識和提拔,並得以晉升較高的職位時,他們便可獲得較高的薪酬和福利待遇,這已是一件正常的事。因而在國內外的公共部門或私營企業早已廣泛實施,且成效顯著,如香港政府的公務員會視乎個人職級、服務年資、聘用條款等而可享有不同級別的醫療、房屋、假期等多項附帶福利。由此可見,現時特區政府公務員津貼制度的設計,似乎令其喪失了激勵員工的作用,其結果可能會造成一些公務員長期缺乏積極向上的進取精神。因此,建議新一屆特區政府對公務員津貼制度的完善,並不只是因其多年未有調整而進行簡單的金額增加,而是期望有關部門能夠深入探討公務員津貼制度的改革,並參考鄰近國家或地區的政府和本澳私營企業的做法,再結合本澳的實際情況,按人員職位和年資的高低,向公務員提供不同級別的津貼金額,以作為公務人員津貼制度的改革方向。
悠 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