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法定假明年起增兩天
【本報綜合報道】據香港中通社、《人民日報》十二日消息:十二日,國務院公佈經修改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決定,自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起,增加兩天法定假日。
除夕成為假日
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規定,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兩天,即農曆除夕及五月二日。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可合理安排統一放假調休,結合落實帶薪年休假等制度,實際形成較長假期。除個別特殊情形外,法定節假日假期前後連續工作一般不超過六天。
《辦法》修改前,我國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是七個,共放假十一天。此次修改後,七個節日共放假十三天。其中:春節四天(除夕至初三),通過調休放假至少八天,較原來增加一天;國慶節三天(十月一日至三日),調休形成七天假期;勞動節兩天(五月一日、二日),調休放假五天,較原來少調休一天;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各一天,除逢周三外,結合與相連周末調休,形成三天假期。
據介紹,這次修改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是假期總量增加。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增加兩天,即農曆除夕、五月二日,放假總數由十一天增加至十三天。
二是除夕納入放假。近些年,除夕主要靠調休或者靈活休假進行保障。此次將除夕納入法定節假日,通過制度化方式保證群眾更好團圓過年,更好享受傳統節日。
三是春節假日延長。增加後春節放假四天(農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放假調休八天。在除夕逢周五時,與周末順連還可實現放假九天,例如二○二七年。春節時間延長且更加固定,大家能更好地安排探親休假。
五一翌日放假
四是“五一”調休減少。“五一”假期增加到兩天、加上兩天周末,只需要調休一天即可形成五天假期。
五是明確調休原則。除個別特殊年節外,春節自農曆除夕起放假調休八天,國慶節自十月一日起放假調休七天,勞動節放假調休五天,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分別放假調休或連休三天(如逢周三則只在當天放假),國慶節放假如逢中秋節則合併放假八天(比如二○二五年、二○二八年)。除個別特殊年節外,法定節假日假期前後連續工作一般不超過六天。
另外,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二○二五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十二日也向社會發佈。根據通知,明年春節放假八天,勞動節放假五天,國慶節、中秋節共放假八天。
攜程研究院分析師王亞磊表示,假期是拉動旅遊、交通、餐飲等消費的重要節點,今年“五一”、“十一”等多個假期國內出遊人次、消費金額均創下歷史新高。明年法定假期整體增加兩天可謂眾望所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