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打官司戰無不勝
新加坡政府何以指李顯揚“製造虛假的緊迫感”要拆屋?因他在臉書發帖,呼籲總理黃循財就歐思禮路三十八號房產何去何從,“現在就給出決定”。政府回應,說其父生前已同意保留住宅,二○一一年去信內閣,認同他們不拆的建議,提出該房產的翻新和重建計劃,於二○一三年初獲得了市建局的批准。李顯揚推動拆屋,是援引其父親二○一三年簽署的最新版遺囑作據。
不過這次遺囑的簽署,引起爭議:因為李光耀的長期律師並無參與其中,只是由李顯揚及其律師妻子李雪芬主持。二○二○年由首席大法官領導的三人法庭裁定,李顯揚夫婦以“不合時宜的倉促”促成了最後一份遺囑的執行,裁定李雪芬在處理李氏遺囑方面犯有不當行為。政府發言人又說,李顯揚在催促政府拆房問題上絕口不提兩夫妻誤導了李光耀更新遺囑,指二人在宣誓時撒了謊,“精心設計謊言大廈”。如今處理時機未成熟,遺址的歷史價值以及李光耀對當代和子孫後代的意義都應該仔細考慮。
從政府近日的聲明來看,李顯揚夫婦,尤其他的夫人,實質上已捲入與新加坡政府的法律訴訟中。新加坡警方欲約談二人,討論其提供虛假證據可能構成犯罪的問題。他們避不出席。李顯揚當然知道,新加坡雖然是司法獨立國家,但法律訴訟也是政府的武器,且在打官司上,政府是戰無不勝的。
為安全計,他們於二○二二年離開新加坡,前往英國尋求庇護。直到兩年後的十月,英政府才批准了他的政治難民身份。英國這樣做,大概是等李顯龍交班給黃循財之後才下手,免得尷尬。為李顯揚同新加坡交惡,並不值得。
(新加坡前第一家庭兄弟鬩牆事件 · 九)
沈 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