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流動標準合同 便利居民企業
【本報消息】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表示,近日推出的《粤港澳大灣區(內地、澳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便利措施,將有助灣區內地城市與澳門之間的個人信息數據實現跨境安全有序流動,助力數據應用創新及數字經濟發展,便利居民於大灣區工作及生活,同時降低企業在處理數據跨境時的合規成本。
由大灣區國際信息科技協會主辦的“粵港澳跨境數據挑戰與機遇論壇”,昨日下午二時半假澳門科技大學N座大禮堂舉行。中聯辦經濟部副處長張冠宇、澳門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副局長龐啓富、個人資料保護局監察處代處長尹樂、行政公職局副局長陳子健、郵電局長劉惠明、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主席謝永強、大灣區國際信息科技協會(澳門)會長馬志毅、大灣區國際信息科技協會(香港)會長楊德斌,澳門科技大學副校長唐嘉樂擔任主禮嘉賓。
澳數據流動促進者
馬志毅表示,《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佈五周年,在規則對接上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數據跨境流動上仍需一步步去做。粵港澳三地中,澳門經濟總量、數據數量相對較小,因此在數據規則上難擔任制訂者角色,更多是擔任推動者和促進者。但澳門憑着出色的高等院校對數據流動的科研成果,相信可把有關工作做好。
龐啓富表示,特區政府一直致力完善數據等創新要素的流通機制,積極參與大灣區科技創新走廊的建設,讓數據流通賦能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及傳統產業數字化升級。為推動大灣區內地城市與澳門之間的數據跨境有序安全流動,促進澳門數字產業發展及經濟的適度多元,政府設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就促進粤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與國家網信辦及相關部門進行研究及制訂具體便利措施。
續促數據有序流通
龐啓富表示,近日與國家網信辦簽署《促進粤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並推出《粤港澳大灣區(內地、澳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便利措施。政府將持續向業界及公眾介紹便利措施的內容,並結合社會對數據跨境流動的需求,與内地共同研究更多便利措施,以進一步促進數據資源有序流動和開發利用。
唐嘉樂表示,粵港澳大灣區是國家經濟發展潛力最大的區域之一,擁有科研的財富資源及強大創新能力,相信通過大灣區的科技數據算法和創新,可推進科研水平,推動大灣區的經濟高質量發展。澳門科大一直響應融入大灣區發展,肩負起培養人才及科研使命。如何利用好數據安全、打破不同區域或行業數據壁壘、建立高效及安全便利數據流動機制等,均是未來需要面對的機遇和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