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的職場禮儀
從今日起澳洲實施“離線權”法例,容許在大部分情況下,僱員於工作時間外可以拒絕回覆僱主電話或電郵。
有關法例適用於僱用十五名或以上員工企業,若僱員數目低於此數的企業,則有十二個月適應期。類近法例目前在全球二十個國家實施,當中大部分國家位於歐洲及拉丁美洲。法國是在二○一七年率先引入有關法例。
澳洲議會通過有關議案時遭到當地僱主團體批評,認為法案倉促及有缺陷。
【摘自:〈澳洲今日起實施離線權 打工仔放工後可拒覆僱主“追魂call”〉,張偉倫, 香港01,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打工仔最害怕的事,除了收到解僱信、減薪通知外,下班後那些接續不斷的來電、電郵、短訊,相信也榜上有名。然而,這種“夢魘”並不會隨着打工仔的厭惡而消失,反而會因通訊軟件的普及而越見猖狂。
這類“追魂call”之所以會出現,在於工作時間與私人時間的界線被打破——當溝通的媒介越多、成本越低,人類對於每次溝通的思考卻越來越少;所以,以往要把握時間,在工作場所內好好討論的做法已被大家(當中尤以老闆或高層為甚)所遺忘,取而代之的是不分時間和地點,隨手拿起電話就開始打字、傳送內容。而當這類做法被不同行業的老闆所採納、讚賞,甚至認為是常態之後,那些在下班時間不回覆訊息的僱員更會被反過來標籤為“不思進取”、“斤斤計較”。結果,老闆與員工都站在自己的角度,數盡對方的不是。
若我們再看澳洲“離線權”法例,員工可忽略僱主不合理的工作電話及電子郵件,但若是緊急情況則不在此限。故此,僱主若然擔心會因此誤墮法網,不如趁此機會,好好思考一下:究竟有哪些事才是真正緊急。
穆 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