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提名期今起至下月十二日
參選特首今可領表
【本報消息】新聞局訊: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於十月十三日舉行。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有關規定,訂定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期為八月廿九日至九月十二日。
須最少66選委提名
自今(廿九)日起,有意參選行政長官選舉的人士或其代理人,可到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庫一樓的選舉事務接待櫃檯,領取適當數目的《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表》,同時可以向管委會申請領取選委會委員的聯絡資料,以便爭取提名。
有意參選人士在獲得不少於六十六名選委會委員以聯合簽署《提名表》的方式作出提名後,於九月十二日或之前向管委會交回《提名表》,報名參選。同時,參選人士亦須提交真誠聲明其擁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且經適當簽署的聲明書。
選舉事務接待櫃檯的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不休息。
有關行政長官選舉參選資格、程序及選舉日程等,可瀏覽行政長官選舉網頁 ( www.ece.gov.mo ) ,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8866-8866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