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以需定購 租賃安置三用途
【中新社北京十四日電】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國資收儲存量房大都遵循“以需定購”原則,收儲後的存量房大致有三種用途:
一是把收來的存量房用於增加租賃住房供給。珠海、重慶、南京等城市明確將收購來的存量房用作租賃住房。今年二月,重慶嘉寓房屋租賃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建渝住房租賃基金透露,將收購四千二百套房源投入租賃市場;六月底,首個租賃項目已投入使用。
今年以來,南京市以南京安居建設集團等為收購主體啟動兩輪存量住房“以舊換新”。南京安居建設集團此前透露,首批試點收購二千套存量住房,計劃引入有資質的單位進行租賃運營。
二是把收來的存量房納入保障房體系。比如鄭州由當地政府牽頭,國資平台城發集團收購居民二手住房,之後再改造為保障性租賃住房。
瀋陽市近日面向社會徵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項目,緩解新市民、青年人、工薪收入群體及城市引進人才的住房困難問題。福州國有企業福州安住發展有限公司承接福州市收儲存量房轉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任務。此前該公司已收購約五千套存量住房。
八月七日,深圳市安居集團有限公司發佈關於收購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徵集通告,房源徵集範圍為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範圍內商品房性質的住宅、公寓、宿舍等。
三是把收來的存量房用作定向安置房。廣州市增城區此前發佈“關於廣州(新塘)至汕尾鐵路項目(新塘段)徵集符合條件商品性安置房源報名的公告”。根據公告,該鐵路項目擬採用購買市場化商品房作為項目安置房源,並向社會徵集符合條件的住宅房源(房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