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車場“一刀切”訂價造成“四輸”
李良汪倡按區域需求訂泊費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日前公佈《東北大馬路長者公寓公共停車場規章》,輕型汽車日間每小時收費八元,夜間四元;電單車日間每小時收費三元,夜間一點五元。議員李良汪指出,有關定價明顯沒有考慮所屬區域、泊車需求、民生實況等因素,單純以政策取向決定,促當局重新檢視公共停車場泊車收費,尤其往後新落成的公共停車場,切勿“一刀切”訂價。
泊費訂價缺理據
他表示,除了長者公寓,去年底起先後啟用的柯維納馬路戶外(不設電單車泊位)、協和醫院、公共衛生專科大樓等公共停車場均已調升泊費。三個停車場分屬不同區域,輕型汽車泊車率分別為百分之七十九、百分之二、百分之三十二;電單車更低,分別為百分之○點三與百分之二十一。李良汪認為,當局有意透過逐漸增加用車成本來控制車輛增長,但缺乏有效理據與數據支撐泊費訂價,做法令人失望。“根本無考慮所屬區域泊車需求、社會經濟情況、停車場泊車率等因素,僅以劃一思維制訂泊費。”
增誘因提使用率
建議當局重新檢視各公共停車場泊車收費,尤其現時六十六個公共停車場中,有五十三個可泊電單車,當中有四十四個停車場的電單車泊車率低於一半,有十個以上只有個位數的泊車率,最低更只有百分之○點三的泊車率,造成“有車冇位泊、有位冇車泊”現象。李良汪再次促請當局對這些低泊車率的公共停車場推出鼓勵措施,增加駕駛者使用公共停車場的誘因,避免持續浪費公共泊車資源、公共財政收入減少、阻塞公共道路、駕駛者違泊等“四輸”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