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挪用餐廳公款法辦
【本報消息】本澳女子涉嫌挪用公款交租及還債,被公司揭發後承諾“私了”還款,但償還部分款項後失聯,最終公司決定報警處理。治安警接報後傳召該名女子到警局調查,有人拒絕合作。
涉案女子姓鄭,年約二十歲,本澳居民,報稱無業。
治安警表示,局方今年六月十六日接獲氹仔某餐廳員工報案,指其公司較早前核對帳目時,發現九筆共涉及三萬四千七百澳門元的不明轉帳記錄。經調查後證實該九筆記錄是由已離職的鄭女在五至六月期間匯出,向鄭女查問後,有人承認私自挪用款項交租及還債,並承諾將償還款項。但直至六月十三日,鄭女合共償還一萬八千五百元後,便失去聯絡,公司負責人經考慮後決定報警處理。
治安警接報後,於本月五日傳召鄭女到警局調查,有人拒絕合作。其涉嫌觸犯信任之濫用罪,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