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授學位的新聞
記得讀完大學本科時,獲發畢業文憑和學士證書各一本,沒有畢業典禮,也不曾享用過黑帽、黑袍的禮服。那是“文革”結束後恢復高考的第一屆畢業生,頗有開闢草萊、因陋就簡的局限。舉行隆而重之的畢業典禮,是多年後再度“洋為中用”的。畢業典禮與學位頒授,本是互為表裏的事,沒有深奧之處,但近期兩則新聞卻令人好奇,看似簡單的表裏之間,也會發生值得探究的問題。
一則新聞發生在美國,又與我國有關:賓夕法尼亞大學韋茨曼設計學院在五月十八日畢業典禮上,追授林徽因女士建築學學士學位。據記載,林徽因於一九二四年入讀該校美術學院(韋茨曼設計學院前身),獲得藝術學士學位。她同時修讀了建築學專業課程,還參加設計項目並任助教。但限於女性身份,她未像後來成為其夫婿的同學梁思成那樣獲得建築學學位。現任院長弗里茨 · 斯坦納稱,學院從二○二二年發起調查和審閱程序,認為“這絕非正確之事,是時候來糾正了”。
因為新聞的主角是已故著名建築師、詩人和作家林徽因,在內地媒體掀起幾天小高潮,普遍認為這是其美國母校改正歷史錯誤。一位以尖銳著稱的女性媒體人直言,賓大對林徽因當年犯的是“性別歧視”之錯。要知道,那是上世紀二十年代,防護設施等條件還不完備,而從事建築設計者需常去工地,有關院系不招女生,是出於照顧和保護,與主觀的性別歧視是兩碼事。即使在當今,地質、建築等學科的女生比例依然很小,其中不乏職業特點的限制。作為成就卓著的女性,林徽因雖已去世近七十年,但有關她的傳記多達十四五種,可見影響之大。美國母校向這位著名畢業生加授一個學位,或許確有“糾正”之意,而實際效益則是增加了美譽度。
另一則新聞,發生於六月十九日復旦大學法學院舉行畢業典禮之時,一名夏姓男生走上主席台領取學位證書前,突然拳擊一名教授。隨後,他在微博發帖表示打錯了人,原本要打的是院長。接着,又上傳早已遞交的退學申請書,列數對課程設置、管理方式及師生行為等不滿。原來,他是來自台灣的學生,在父母要求下入讀該校該院,而本人一直懷有抗拒心理,曾故意違反考場紀律,還在試卷上辱罵校方及教師。故此,其在畢業典禮上的粗野之舉,是其來有自的。
這位學生的行為,固然是其品德、素質的反映,他本人須對此承擔責任。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他對教學的抵觸情緒早有表露;況且,除非他立志在內地從事法務工作,否則入讀這個專業並不適當。按常理,院校學生工作和教務部門有充足的時間會商解決。既然他不滿所學,可讓其自我評估職業性向,任意選擇科系在校內轉學;如若他執意另謀去處,就應允准退學。至於其家長背景為何、要求怎樣,不應在校方考量範圍。正因當斷不斷,拖延至頒發學位證書的典禮,卻被該生以拳擊相對,造成幾近自取其辱的結果,留下教書育人的敗筆。同是頒授學位證書,卻引發高下立見的不同風評。
賀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