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配合惠澳措施做好關檢
【本報消息】澳門海關訊:財政部、海關總署及稅務總局前日公佈,對自香港、澳門進境,年滿十八周歲的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一萬二千元人民幣以內(含一萬二千元人民幣)的予以免稅放行。
對於短期內多次往來兩地的居民旅客,或自澳門經橫琴“一線”口岸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居民旅客,其攜帶行李物品則按現行規定執行。有關措施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先行在四個往來內地與香港的口岸,以及兩個往來內地與澳門的口岸(拱北及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實施;自今年八月一日起,推廣至全部進境口岸(橫琴“一線”口岸除外)。
有關惠澳措施預料將吸引更多內地旅客訪澳,並提升內地旅客在澳旅遊期間的消費意慾,為澳門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澳門海關將全力配合相關措施的落實,密切留意各出入境口岸的人流變化趨勢,動態調整人員執勤部署,同時與本澳和內地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絡溝通,加強宣傳,並提醒旅客留意及遵守兩地的物品進出境規定。
海關亦會一如既往做好關檢執法工作,持續為旅客提供安全、暢順、便捷、高效的通關服務,提升通關體驗,為擦亮澳門國際大都市“金名片”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