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訴經銀行購基金欠保障
金管局:檢視分銷程序加強監管
【本報消息】有讀者早前致電本報反映二一年中於本澳銀行機構,以五十萬美元投資涉及內房債券的基金,每半年現金派息,而銀行聲稱有止蝕機制,本金虧損兩成便會終止投資,最終二三年初僅取回約十一萬美元的本金,認為銀行處理手法不當。澳門金融管理局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正對相關銀行的分銷程序進行檢視,並採取必要的監管措施。
金管局表示,澳門銀行機構分銷金融產品,須遵循制定的《提供及分銷金融產品指引》。該局會透過補充說明,完善對金融機構分銷產品的監管要求,並持續執行監督以確保機構遵循有關監管要求。
針對有關投訴個案,金管局正對有關銀行的分銷程序進行檢視,並採取必要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