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租繳納月杪截
【本報消息】財政局訊:財政局提醒,二○二四年地租(土地批給租金)的最後繳納期限至本月三十一日,仍未繳納上述地租的納稅人應盡快繳納,避免因逾期繳納而須附加過期利息和罰款。
多移動平台可支付
納稅人使用財政局“澳門稅務資訊Macau Tax”、“一戶通”或“商社通”移動應用程式繳納稅單功能,可連結到移動支付平台“政付通”直接繳交稅款。此外,繳納稅款後,更可即時查閱及下載名下已繳稅款的電子收據。
納稅人亦可於銀行辦公時間前往指定銀行櫃位或透過銀行提供的電子交易方式繳納稅款;又或辦公時間親臨財政局以下服務地點的收納處繳納:南灣財政局大樓、龍成大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辦公時間均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八時。
如有疑問,可致電稅務查詢熱線2833-6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