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可綠化 不興建樓宇
V形地僅建輕軌東線
【本報消息】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下午細則性討論及表決《訂定在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案。兩議員希望政府做好相關V形地的預案規劃。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稱,政府對有關地塊的使用要嚴格遵守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要求,特區政府在尊重及遵守相關決定前提下,盡量優化及用好該地塊。
面積座標正商討
立法會一常會主席李靜儀引介審議法案工作時稱,委員會曾關注相關陸地和海域面積以及具體使用和管理情況。提案人解釋,有關陸地和海域總面積大約三千七百平方米,具體面積及座標目前珠澳雙方仍在商討,待完成商討後會上呈國務院確定,最後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公佈地籍圖劃定的範圍。
她稱,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已明確相關陸地和海域是用於澳門輕軌東線項目建設,使用期限內不得變更用途,因而將不會建設商業、住宅或旅遊娛樂項目。考慮到輕軌東線主要走地底,委員會關注地面或海面能否開展海岸線優化及整治,包括用作綠化和休憩區,提案人表示需與內地有關權限部門再進一步研究和商討。
冀完善交通配置
議員梁孫旭關注地塊使用問題,除綠化和休憩問題,希望通過建設輕軌完善北區尤其關閘整體交通系統配置,令輕軌與其他交通無縫銜接,希望政府提前與相關部門做好規劃;議員林宇滔亦希望政府用好用足該地塊,並關注關閘交通整治及輕軌會否連通至青茂口岸等問題。
輕軌東線走地底
張永春回應時重申,該地塊目的是用於澳門輕軌東線項目建設,在相關期限不得變更用途。由於輕軌走地底,政府已在一常會明確指出,東線地上不會興建樓宇。開展適當綠化工作並非改變土地用途,形容“唔會下面行輕軌,上面‘沙塵滾滾’”,特區政府會透過與珠海相關方面溝通,又認為有條件考慮作適當的交通道路設施。
議員高天賜問及為何不待該地塊明確具體面積和座標後通過法案,關注何時明確具體細節。張永春稱,該法案為土地正式移交所作出的法制性準備工夫,雖然法案建議公佈翌日生效,但不代表即時移交管轄,正式移交管轄日期會在《公報》的行政長官公告公佈。
《訂定在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法案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