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副局長林俊生就職
【本報消息】政府公報昨刊登保安司司長批示,自昨(十六)日起委任消防局消防總長林俊生為消防局副局長,並賦予副消防總監職銜,任期自昨日起為期一年。林俊生在昨日舉行就職儀式。
就職儀式昨日上午在消防局總部舉行,由消防局長梁毓森主禮及監誓,並在各部門主管的見證下,消防總長林俊生宣誓及簽署就職狀。根據政府公報顯示,委任的理由為職位出缺及有需要填補空缺,以及林俊生的個人履歷顯示其具備有專業能力及才幹擔任消防局副局長一職。
林俊生自二〇〇三年入職消防局,擁有消防技術專業防護及安全工程學學士、工學學士(機械工程學系)、以及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第六屆指揮及領導課程學歷。他已在消防局工作廿一年,曾分別擔任消防局防火廳設計圖分析處代處長、防火廳設施檢驗處代處長、燃料安全廳代廳長、防火廳代廳長等職位,及後於今年一月起,擔任消防局代副局長,至昨日真除升任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