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至四月一日生效
政府收回賽馬場土地歸國有
【本報消息】特區公報昨刊登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宣告一幅以租賃方式批出,位於氹仔鄰近柯維納馬路的土地(即馬會用地)批給失效,標誌政府正式收回賽馬場土地。
澳門賽馬公司前身為賽馬車公司,於一九八一年以租賃及免除競投方式獲批給土地,用作興建經營賽馬車事業的綜合式建築物。至一九九〇年,即賽馬車會易手發展賽馬活動後,土地批給合同一直隨著賽馬專營批給延續,最後一次延長續期至二〇四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多年來,因更改批給標的土地面積和邊界及土地利用計劃,土地最終面積為三十六萬三千一百九十二平方米。
無權收取任何賠償
特區政府今年初宣佈,應賽馬公司申請提前解除賽馬專營批給合同,自四月起終止賽馬活動。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指出,鑑於賽馬專營批給合同消滅,基於法律上的確切性、穩定性及安定性原因,須宣告賽馬場土地批給失效,並追溯至四月一日起生效。
基於上述的失效,將該土地上的任何形式改善物在無任何責任或負擔下歸還澳門特別行政區,澳門賽馬公司無權收取任何賠償,有關土地將納入國家私產。
原馬會土地面積偌大,未來用途備受社會關注。行政長官賀一誠上月列席立法會大會時曾表示,希望馬場未來是多功能性的活動場地,又強調不會興建賭場、住宅。坊間曾建議利用馬會土地短期用作體育娛樂休閒用途,或部分空間建表演空間,以免土地荒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