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退市新規 減空殼除害群馬
【中新社北京十二日電】中國證監會十二日發佈《關於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官方稱此舉着眼於加大對“害群之馬”的出清力度。
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司司長郭瑞明在當天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退市意見》着眼於提升存量上市公司整體質量,通過嚴格退市標準,加大對“僵屍空殼”和“害群之馬”出清力度,削減“殼”資源價值;同時,拓寬多元退出渠道,加強退市公司投資者保護。
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嚴格強制退市標準。嚴格重大違法退市適用範圍,調低兩年財務造假觸發重大違法退市的門檻,新增一年嚴重造假、多年連續造假退市情形;把資金佔用長期不解決導致資產被“掏空”、多年連續內控非標意見、控制權無序爭奪導致投資者無法獲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等納入規範類退市情形,增強規範運作強約束;提高虧損公司營業收入退市指標,加大績差公司退市力度;完善市值標準等交易類退市指標。
削減“殼”資源價值。加強併購重組監管,強化主業相關性,加強對“借殼上市”監管力度;加強收購監管,壓實中介機構責任,規範控制權交易;從嚴打擊“炒殼”背後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出清不具有重整價值的上市公司。
強化退市監管。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嚴厲打擊財務造假、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懲治導致重大違法退市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管等“關鍵少數”;推動健全行政、刑事和民事賠償立體化追責體系。
落實退市投資者賠償救濟。綜合運用代表人訴訟、先行賠付、專業調解等各類工具,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