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建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
【中新社北京廿二日電】中國商務部廿二日發佈《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二○二四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跨境服務貿易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二○二四年版),自今年四月廿一日起施行。
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統一列出針對境外服務提供者以跨境方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移動模式)提供服務的特別管理措施。
全國版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共71條,首次在全國範圍對跨境服務貿易建立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明確跨境服務貿易准入“基準線”。
自貿試驗區版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共68條,在自然人職業資格、專業服務、金融、文化等領域作出開放安排,有序推進跨境服務領域擴大開放。
商務部稱,對跨境服務貿易建立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是中國主動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制度型開放的重要舉措,對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更好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將為全球服務貿易開放合作提供新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