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互聯網法院助網絡維權
【本報記者廣州十五日電】廣州互聯網法院在“三·一五”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前,公佈了多宗涉及互聯網的維權案件審理情況。
網絡侵權不成立
案例一,消費者發佈差評引發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唐某委託寵物店為其寵物貓做絕育手術,七日後寵物貓出現嘔吐、拉稀等症狀,經檢查患有貓瘟,寵物店無償為寵物貓提供治療。
數日後唐某另一寵物貓也傳染貓瘟,治療過程中唐某對寵物店的救治措施、用藥、醫生水平等提出質疑,後寵物貓治療無效死亡。唐某遂在某平台該寵物店頁面發佈“某品牌寵物店......欺騙消費者,隱瞞病情,蔑視生命……據我調查今年不止三例都是在你們醫院感染的貓瘟”等評論。
寵物公司認為評價屬捏造事實誹謗行為,侵害了名譽權,訴至法院請求唐某、某平台共同承擔刪除評論、道歉、賠償等責任。
穗互聯網法院駁回原告全部訴訟請求,因唐某事實陳述均具有客觀依據,不應認定誹謗。雖用語較激烈但不屬侮辱性詞彙、不存在人身攻擊,平台未刪評論亦無需擔責。
網購遊戲不退款
案例二,涉網絡買斷制遊戲網絡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基本案情是前年二月廿七日,原某在Y公司營運A遊戲網站購買A遊戲標準版一份,支付九十八元,登錄時長卅四秒後,以體驗差為由申請退款,客服回覆“購買後不支持退款服務”。
原某認為Y公司規定購買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款條款屬於無效格式條款,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交易機會而訴至法院。
廣州互聯網法院判決駁回原某全部訴訟請求。因為根據國家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七天無理由退貨適用於實體商品,而非服務或電腦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消費者開始遊戲已獲體驗,即便時長非常短暫遊戲內容和價值已經即刻轉移至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