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倡有序檢討工傷賠償法
【本報消息】行政長官批示調升因工傷導致長期無工作能力及死亡的賠償限額,升幅為百分之五。議員李靜儀認同現階段先調整該兩項賠償限額,但強調政府仍需有序地對其他損害賠償限額,以至整體制度檢討。
政府去年十二月在社協會議上向勞資雙方介紹有關調整建議,是在綜合分析本澳經濟、勞動市場狀況數據等,在保險費率不變的情況下調升該兩項賠償限額;其他損害賠償限額則建議維持。
政府對上一次調整在二○二○年。李靜儀表示,因應經濟才復甦不久,以及僱員薪酬水平等情況,認同現階段先調整嚴重工傷或死亡意外的賠償限額,但強調政府仍需有序地對其他損害賠償限額,以至整體制度檢討。
她指出,有關的《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之損害之彌補之法律制度》已實施近三十年,涉及工作意外的定義、治療費用等對工傷僱員及其家屬的重要保障內容,當中部分規定需更新、優化,如賠償給付的及時性問題;傷者按醫生建議完成休假,事後遭到保險公司爭議休息天數並被判定要作扣減,引發爭議,需有更合理的處理程序。
安全環境減意外
此外,更重要是從源頭改善,締造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環境,減低意外發生的機會。她指出,除了建築業,近年政府銳意發展的會展業涉及場地搭建等工作,也存在安全隱患,需因應業態發展、社會面對的新情況去完善整個職安健制度。且考慮到近年極端酷熱天氣越見頻繁,也需要檢視戶外或行業場所的相關工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