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馮京與馬涼
澳門城市藝穗節跟澳門藝穗會是沒有半點關係的。直到今天,仍有人誤以為城市藝穗節是藝穗會主辦。藉此,我只好不厭其煩,再澄清一下。
藝穗節是由當局主辦、民間團體參與、為期一兩周的一個“節”,活動內容較為前衛及往往帶點實驗性,已辦了二十多屆;而藝穗會則是數十年前由十位八位業餘藝術行政人員所創立的一個民間團體,來自草根、服務草根。其舉辦的活動除了極少數如默劇班,蔡傳興書法展外,或短或長,全都是有延續性的,如長者朗誦,兒童手工藝品創作比賽,兒童合唱團,全澳兒童故事講演比賽,全澳故事比賽,短劇匯演,新秀劇場,故事、戲劇專場,戲劇、故事巡迴演出,故事工作坊,禪澳戲劇交流,澳門藝術節的催生及參與(如演《日出》及百藝看館上演短劇),華文戲劇節及澳門戲劇社年度探院舍福包善款籌募的參與等等,三十七年如一日,口碑如何,有目共睹!
數年前,當局要求受公帑贊助運作的民間社團退回認為“不合理”的支出,藝穗會除了退款,還要受到停止接受申請活動贊助(兩年)的懲罰!後得到熱心社會人士於短期內籌募金額,除了給藝穗會上繳罰款外,還有二十萬元盈餘維持會務及作有限度的演藝活動!老實說,這打擊是致命的,如果不是來自四面八方的支持,藝穗會在本澳已走進“歷史”了。
身為藝穗會會長,正當我仍在陰霾中感到意興闌珊,悶悶不樂之際,日前有文化界朋友給我微信,說一位有署名藝評人的朋友就藝穗節一場被腰斬的戲劇演出,在鄰埠報章提出了他個人的意見時又把我點名了。朋友字裡行間除了表示點同情外,還說什麼“有人講總比冇人講好”。二十六年了,為什麼總是有人以為藝穗節是藝穗會辦的?為什麼藝穗節的主辦單位從來就只會埋頭苦幹,絕少向公眾把其收穫作點總結、介紹呢?
這也算是“小城風光”嗎?!
周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