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減辣 第二個單位免徵
非首置印花稅修訂案一般性通過
【本報消息】立法會全體會議昨日一般性通過被視為樓市“減辣”措施的《修改第二/二○一八號法律〈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法案。
列席會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引介時表示,為減少不動產市場的投機活動,優先照顧本澳居民的置業需求,自一○年起,制訂並實施一系列包括樓宇按揭及交易稅務在內的房地產需求管理措施。經綜合考慮目前本澳房地產市場及經濟形勢後,政府認為具備條件適度放寬房地產需求管理措施。
購第三套房照徵收
《修改第二/二○一八號法律〈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法案建議自明年一月一日起,不再向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人士,徵收相當於樓價百分之五的取得印花稅,但仍保留向取得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人士,徵收相當於樓價百分之十的取得印花稅。相關放寬本澳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的目的,為減輕取得第二個住宅物業人士的稅務負擔,以回應置業人士換樓及改善居住環境的訴求。
李偉農強調,法案建議於明年一月一日之前簽署或作出的涉及轉移不動產的文件、文書及行為,仍繼續適用原有《取得非首個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印花稅》的規定,尤其包括:
向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者課徵取得印花稅;向取得第二個居住用途不動產一年內移轉其原來擁有的居住用途不動產並作成登記者,退還其已繳納的取得印花稅;向未如期退回獲不當退還取得印花稅稅款者處罰。
不推樓按補貼措施
法案討論期間,議員李靜儀、梁孫旭關注加息下居民的斷供情況;羅彩燕、宋碧琪問到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取得印花稅會否下調或取消;林宇滔認為統一按揭成數會令年輕人上樓壓力更大。李偉農回應時重申,政府不會有樓按補貼措施;至於放寬第三個或以上居住用途不動產的取得印花稅方面,可進入小組會再商量,政府持開放態度;樓按成數方面,若政府不訂定上限,可能衍生更大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