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申請
【本報消息】文化發展基金訊:文化發展基金推出“第七屆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培育本地音樂人才,為其提供更多發表原創歌曲的機會,逐步開拓市場,推動本澳音樂行業發展。
“第七屆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申請期由本月二十日至明年一月十二日。資助的專輯類型分為“迷你專輯”及“專輯”兩類,不包括合輯及精選輯。所有歌曲須為未經發表及演出的非委約作品,“迷你專輯”須包含至少三首歌曲,“專輯”則須至少六首。受資助專輯必須於最少四個商業數字音樂平台作數字發行,其中至少一個必須為內地商業數位音樂平台。
活動和項目評審委員會將根據申請項目的曲詞創作水平、編曲及製作水平、專輯演出者演唱水平、專輯製作計劃、團隊資歷、宣傳推廣計劃、預算合理性作出評分。“迷你專輯”資助名額最多六個,每個補貼上限十三點五萬澳門元;“專輯”最多四個名額,每個補貼上限廿七萬澳門元。可獲資助開支包括製作、交通、宣傳、錄音室及設備租賃等費用,資助期十八個月。此外,基金並將安排專家為資助者提供專輯製作等相關專業意見。
為詳細介紹“第七屆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的申請事宜及解答申請人問題,基金將於本月廿一日下午三時假誠豐商業中心7樓演講廳(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322-362號)舉行專場講解會,有興趣人士請於基金網站(www.fdc.gov.mo)報名,查詢請致電8985-0862或電郵karenchoi@fdc.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