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暫未有再賣地時間表
臨時土地按需設置市政設施
【本報消息】議員梁鴻細書面質詢關於土地拍賣流標,土地工務局代局長麥達堯回覆表示,特區政府將按照“五階梯房屋”政策,適時推出土地公開招標,目前沒有重新拍賣土地的具體時間表。按照《土地法》規定,拍賣土地的底價不得低於現行法規計算的溢價金金額。
麥達堯指出,對於未批出的土地,在落實永久用途前,特區政府會因應社會的不同需求,考慮臨時使用土地。各職能部門倘提出臨時利用土地申請,局方會配合綜合分析研究。市政署表示,就特區政府交予市政署作臨時用途的土地,署方將根據當區的實際需求,規劃及建設臨時市政設施。
他引述房屋局表示,特區政府須按照法律規定,訂定經濟房屋及夾心房屋的單位售價。自二○二一年起的經濟房屋申請,是依照新修訂的《經濟房屋法》規定訂定單位售價,其中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及行政成本,並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及公佈。
《夾心房屋法律制度》對單位售價的訂定,將以相鄰區域私人樓宇價格作一定比例折扣計算,售價折扣亦以當時整體經濟環境考慮,並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及公佈售價及補價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