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行人
行人亂過馬路問題非今日始,在路窄車多的澳門,早已司空見慣。在舊城區,如新橋和下環等,就因為路窄,不少街道僅能一車通過,試想想走過對面行人道,只是三、四步之遙,還要找行人橫道或斑馬線嗎?這是街區環境使然。當然以法律層面,違規即係違規,且橫越距離雖短,但突然走出馬路,駕駛者難以急停或避讓,反而更加危險。
至於較大的馬路,雖設有行人天橋或斑馬線,個別行人仍捨安全過路方式,直接衝過馬路。這些馬路較闊,車速相對較高,一旦發生意外,往往後果嚴重。為甚麼有行人天橋不用,而冒險過馬路?其中兩個亂過馬路黑點:一個是漁翁街,當局更在馬路中央架起水馬陣,仍阻止不了部分行人捨行人天橋亂過馬路;一個是巴波沙馬路,由街頭至街尾共三條行人天橋,但近台山口一側的行人天橋卻少人問津,寧願冒險衝過馬路。當中有些行人天橋設施不夠完善,主因還是貪方便,加上檢控行人違規過馬路較少,至少暫未有電子偵測系統檢控行人,且馬路何其多,不可能出動阿蛇駐守,違規行人便有僥倖心態,久而久之成為陋習。
忽發奇想,智慧系統除鏡頭外也可裝設喇叭,若鏡頭偵測到有人亂過馬路即鳴響警告,只要不怕噪音擾民便可。
斯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