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強姦聚眾淫亂
吳亦凡案二審開庭
【據新華社北京二十五日電】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二十五日依法開庭審理了上訴人吳亦凡強姦、聚眾淫亂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隱私,案件依法採取不公開開庭審理方式。
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本案作出一審判決,對被告人吳亦凡以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附加驅逐出境;以聚眾淫亂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驅逐出境。被告人吳亦凡不服,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人民法院在開庭前依照相關規定通知了加拿大駐華大使館。案件審理過程中,依法保障了上訴人吳亦凡的各項訴訟權利。該案將依法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