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獲立會細則通過 控煙辦擬升格兼管
未成年人控酒法料半年後生效
【本報消息】《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法案獲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及通過,法律自公佈後滿一百八十日起生效。
昨列席立法會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控煙辦將更名為控煙控酒辦,並研究將其由處級升為廳級單位。法案禁止在公眾地方及向公眾開放的地方向未滿十八歲人士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
料需增十人執法
議員梁孫旭、李良汪、羅彩燕、林宇滔等關注未來執法部門及人手是否足夠。歐陽瑜回應表示,控煙辦現時編制約七十三人,日後有需要會適時增加人手,預計約十人,首先會由內部或跨部門調動,解決不到再對外招聘。她稱,現時熱線為廿四小時,設有錄音,部門在收到居民投訴後必定安排人員跟進,尤其是巡查黑點。
質疑“法外之地”
法案將酒精濃度在百分之一點二以上的飲料界定為酒精飲料,私人場地未納入規管。議員林宇滔質疑法案將私人地方變成“法外之地”,擔心未成年人在私人地方飲酒並上傳互聯網亦難以執法。又指內地與台灣將濃度百分之○點五以上便界定為酒精飲料,認為澳門在控酒規定上應該要從嚴,以預防未成年人接觸酒精。
歐陽瑜回應表示,私人地方較難執法及規管,認為家長或監護人有責任關顧未成年人,提供適當教育,強調政府不鼓勵未成年人飲酒,酒精會影響未成年人的腦部發育以及身體健康。此外,她認為維持酒精濃度定義為百分之一點二是適宜,在澳門百分之一點二以下濃度的酒精飲品好少,希望平衡澳門作為旅遊城市,與香港的飲食、生活習慣較為相近,以免令業界在輸入酒精飲品時產生不便。法案禁止以任何遠距離方式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尤其互聯網及郵遞方式。
帶酒入境無禁止
梁孫旭關注,法案沒有規範未成年人在海關攜帶酒精入境,擔心成為法律缺口,希望未來能適時堵塞。歐陽瑜表示,現時帶酒入境均沒有禁止,做法是參考了“禁煙法”,認為帶酒入境不代表會飲酒。李良汪亦關注法律通過後,各政府部門如何落實做好有關預防工作。歐陽瑜指出,未來,特區政府的各公共部門或實體,應向公眾推廣關於飲用酒精飲料對健康所引致的危害的資訊,致力創造有利預防及控制飲酒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