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住房公積金最高可多貸四成
【本報記者深圳廿五日電】深圳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佈,將於四月七日起實施《關於進一步明確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和新修訂的《深圳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規定》。新規加大對購買首套住房、多子女家庭購房、購買綠色建築住房等的公積金貸款支持力度。按照不同情形,貸款最高額度分別上浮20%、30%、40%。
根據《貸款規定》,購買首套住房,貸款最高額度上浮20%;購買首套住房且所購住房為綠色建築評價標準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或購買首套住房且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貸款最高額度上浮30%;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住房,且所購住房為綠色建築評價標準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築,貸款最高額度上浮40%。
政策調整後,滿足條件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由原來的50萬元提高至70萬元,職工家庭公積金貸款可由原來的90萬元提高至126萬元。
增老舊小區改造提取
為防範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保障常規提取和貸款業務資金安排,《貸款規定》對上述情形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設置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若上年度末深圳住房公積金個貸率處於85%(含)至95%區間,上述情形貸款最高額度上浮比例回調10個百分點,即上浮10%、20%、30%;若上年度末深圳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在95%(含)以上,上述情形貸款最高額度上浮比例回調20個百分點,即上浮0%、10%、20%。
《提取通知》增設住房公積金支持老舊小區改造的提取業務情形,並對該提取情形的提取範圍、提取額度與頻次等作詳細規定。
在提取範圍上,參與出資改造納入深圳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範圍內房屋,在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後三年內,房屋產權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屋產權人出資的改造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