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人才發展建設的“破”與“立”
人才是幹事創業的根本,是生產力中最活躍的因素,是澳門產業多元化發展的核心基礎。澳門未來產業多元化、現有產業升級轉型發展的關鍵因素,應該從對人才的重視開始,應全面把握國家給予澳門的各種“惠澳”政策優勢。從澳門的角度出發,澳門未來實現產業多元化和橫琴深合區發展的總體目標,首先需要引入一批領軍人才,培養一批奮發有為的澳門本土人才,進而深化粵港澳務實合作。
當下,澳門的人才發展環境面臨非常尷尬的境地:一是澳門人才計劃的“引不入”,相比香港、新加坡和內地城市例如上海、深圳,澳門人才引入設置的門檻偏高;二是已經在澳的人才“留不住”。對比香港取得碩士學位即可獲取香港身份證而言,在澳讀書學習的博士碩士則無法留澳門工作發展,令每年花費巨額公帑培養的人才白白流失;另外已經在澳就業的國內外人才政策不夠靈活,例如一些獲得終身教授職務的國際人才遲遲不發放居留證(身份證),造成人才撤退,總體呈現“留不住”的狀態;三是澳門本土人才的“出不去、進不來”。澳門本地高校和企業普遍面向國際招聘,本地人才因缺乏經驗、語言優勢等種種原因,造成相對缺乏國際競爭力;不少澳門本地人才曾經躍躍欲試走入充滿機遇的大灣區內地城市發展,經歷後認為內地的環境制度和澳門有真實差異,即使“放下身段”去內地發展,工作過程中遇到諸多不適應和無法突破的實際障礙,多種因素造成本土高層次人才無法充分就業,澳門本土人才總體呈現“進不來、出不去”的尷尬情況。
經過多方走訪調查,以及吸取各方意見後,筆者認為突破澳門人才困局,特區政府需要打破常規,勇於改革,制訂利於澳門長期可持續發展人才政策的“破”與“立”。
消除澳門居民的就業憂慮的“破”。澳門人才計劃遲遲引入不力的原因有多種,其中最突出的是本地居民的“不安全感”。我們制訂人才引入的主要目的,是補充本地勞動力不足,或者補充本地人才無法填充的技術空缺。如果本地人才或本地勞動力有盈餘的情況下,誰也不會輕易接受外地人力資源來澳“搶飯碗”,更有甚者,一些本地商人為降低成本不斷要求引入低廉勞工,進一步給本地居民的就業環境增加難度。因此,在本地人才和引入人才之間取得平衡是澳門人才計劃制定的方向基礎,人才計劃不是一方“得意”、另一方必須“失意”,安排合理利益最大化達至雙贏才是目的。合格的人才計劃既可帶領澳門產業發展,又讓本地人才有發揮的舞台;專才得到引入後對本地人才進行“傳幫帶”,關鍵崗位制訂配額給本地人才提供就業鍛煉平台,讓本地居民理解並安心接受並積極學習,才是澳門長期可持續發展的路徑。如果本地人才和本地人力資源得到充分培育和分配,相信澳門居民不會反對引入人才帶領自己城市騰飛的機會。因此,在現有的勞工法例和人才計劃上勇於“突破”,因應國際國內人才發展變化制定新規則,放寬人才計劃的准入門檻,保障本地人才就業和提升成長,成為特區政府人才改革、推動社會升級迭代的一道考卷。
制訂澳門本地人才的幫扶政策的“立”。一是制訂針對願意“走出去”的澳門居民幫扶政策。港澳居民特別是港澳青年人才進入大灣區內地城市創業就業面臨“易地職場”問題,即在思維方式、社會關係、實際收益等方面存在一些困難和障礙,普遍意願不高、社會融入感低。在內地失業率高居不下的情況下,澳門居民走入內地發展並不具備優勢。“走出去”的澳門人除了收入與澳門本地同等職務相差甚遠之外,還出現了同一崗位上的收入低於內地居民的情況,很多用人單位提供給內地居民的福利待遇,澳門居民卻無法享受。二是澳門居民在內地發展的過程中遇到困難找不到對口單位解決,部門之間“踢皮球”的情況層出不窮,久而久之誰也不願走出澳門試錯。人力資源跨地區流通規則對接不是個人力量可以解決的範疇,因此需要澳門政府主動對接內地政府勞動部門,針對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的待遇進行合理協商規劃,差額由澳門政府適度幫扶,並享受和在澳居民一樣的其他福利待遇(或內地的“五險一金”、安家費等內地居民享有的補貼),避免出現類似居住橫琴深合區居民,因封關在澳門不足183天無法獲得政府疫情補貼的情況。
在世界“搶人大戰”愈演愈烈的氛圍下,海外高端人才對港澳的認同度高於對內地的認同。澳門特區政府應把握時機,在引進海外高端人才、輸出澳門人才入內地學習和鍛煉上作進一步探討,充分發揮政府作用,發揮政府力量優勢,積極與澳門職能部門和內地職能部門協調相關政策,同心同向,為人才提供優質的國際化工作生活環境,促進澳門國際人才集聚和本土人才的高速發展。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陳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