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晉負責人涉不法賭博案續審
前員工:入職培訓賭底面電投
【本報消息】德晉集團前負責人陳榮煉涉不法賭博案續審,繼續傳召中央賬房部員工作證,指德晉用星數、底數記錄“賭底面”數,據其知賭客早期可用Marker(博彩信貸額)“賭底面”,其接觸時已要用現金。前市場業務發展部司徒姓員工也指出,德晉有“賭底面”,入職時有接受“賭底面”、電話投注培訓。
指屬下賭廳可提佣
主任檢察官黎裕豪展示二〇一六年五月一封電郵,寫着由於各大博企停止電話投注,由即時起可推介客人菲律賓電投,各前線同事可向客人推介,及聯繫中央部致電客人作推介。前德晉中央賬房部副總經理的陳姓證人指出,中央賬房毋須推介電投,業務部通知電投客戶,中央賬房協助客戶對密碼、轉賬,然後傳訊息給菲律賓相關部門跟進,“離場”菲律賓發來訊息,中央賬房結算轉賬給客戶。碼佣則在菲律賓或澳門德晉任何一個賭廳都可以提取,有二〇一五年的文件顯示,出多了碼佣給賭客,由出錯的同事賠償四萬多元。太陽城事件後德晉貴賓廳已無設電投服務。
至於跟進菲律賓電投服務是否第二被告、集團高級副總裁王佩琼指示?證人表示不清楚,當時其上司姓林,指菲律賓人手不足需要澳門分擔工作,她約二〇一五、二〇一六年跟進電投。二〇一八年九月她簽收了八千元的電投獎金,指電投是額外工作,每月定額收取獎金,是人工的一部分。
涉及地下錢莊,她確認中央賬房協助賭客將內地銀行卡賬號發給錢莊安排匯款,但德晉是提供第三方服務,轉賬去哪個錢莊戶口由客戶通知,同一時間錢莊會通知賬房。
“星數”“底數”紀錄
關於“賭底面”,證人指業務發展部發送某些訊息有備註“底數”或“星數”,要求中央賬房轉一筆數入10017、10088的業務發展部或市場部戶口。
就證人二〇一五年經手一筆廖永亨(第四被告)通知將一百六十萬元轉入“85戶口”的訊息,她指從中看不出是否底面數,而“85戶口”屬於寫字樓同事張秀碧(第三被告),她相信戶口實際由公司擁有,張不似那麼富有。
她指出,在其接手後德晉已要求賭客以現金“賭底面”,已不採用扣起Marker數的“營運數”做法,印象中原因是不想用盡客戶的Marker額度,即不借錢“賭底面”。
合議庭關注陳榮煉和王佩琼的角色。證人指其職級不會直接接觸王佩琼,只有涉及Marker信貸風險、追債問題才會直接請示王佩琼。如王佩琼不能決策,才會請示陳榮煉。早前追討Marker欠款可能混入底面欠款,但改用現金“賭底面”後已聽不到“營運數”的操作。
“豬肉紙”註底面數
前市場業務發展部司徒姓員工供稱,其約二〇一三年入職德晉,約二〇一七年前該部門的主管是廖永亨,廖之後主管場面公關。她知道德晉有“賭底面”,入職培訓時有教“賭底面”、電投,當客人問到就會找主管安排“賭底面”,上級安排底面公司的人到場“開工”,記錄賭客每口落注,德晉場面公關會在場“買碼”,並在“豬肉紙”(涉及開場數、結束數)上備註底面數,通知賬房“拖數”,業務發展部的人不在也會照“開工”。
聆訊今、明上午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