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望洋燈塔點燈早於其他東亞燈塔考
四、香港鶴嘴燈塔一八七五年建成開燈
英國據有香港島後,要將小漁村化身為貿易港,先要花十數年進行開山鋪路,建造衙署,還要為食水修建水塘,而當時仍然依靠體力勞動來進行基建,所以頗費時日。至十九世紀五十年代後期,港英開始大力招商引資,其時太平天國突起,不少華商南遷到港,使香港迎來第一個黃金經濟期。迨十九世紀六十年代中,要求建造燈塔以確保海運安全的呼聲愈來愈高。港英政府經多方勘測,於一八七四年選出鶴嘴(今作鶴咀)、青洲、哥連臣角三處屬於香港水域而又扼守東西海道入口的高地,修建燈塔。
一八七五年四月一日,首先建成點燈放光的是鶴嘴燈塔,亦是香港第一座燈塔,三個月後的七月一日,舊青洲燈塔也告亮燈。
鶴嘴燈塔位於香港島東南角的鶴嘴山,面對藍塘海峽。鶴嘴燈塔是以花崗岩石砌築而成,呈圓筒形,塔高十八米,頂部是燈室,裝有一級號燈。但鶴嘴燈塔僅放光二十年,因為外海的橫瀾島燈塔的啟用,其光束照射可以覆蓋鶴嘴燈塔的範圍而。於是鶴嘴燈塔便在一八九六年關燈停用。及至一九○五年,青洲構築新燈塔,將鶴嘴燈塔的一級號燈拆下,轉裝到新青洲燈塔,再度放光。因為這項“器官”移植,鶴嘴燈塔的高度由十八米降至九點七米,即沒有了燈室,只剩下兩層塔身。(13)
五、長江口大戢山燈塔一八六九年燃燈照射
第二次鴉片戰爭清軍又告敗北,為求結束戰爭,於咸豐八(一八五九)年五月,分別和英、法兩國簽訂了《天津條約》。據《條約》第三十二款所訂:
“通商各口分設浮樁、號船、塔表、望樓,由領事官與地方官會同酌視建造。”(14)
根據此條款,簽署國的領事可以提出在各通商口岸設立浮樁、號船、燈塔等導航建築。這些標識和有關工程,曾零散地展開。但限於技術和沒有全盤計劃,難免因陋就簡上馬,於是就出現一些標樁和燈船。
在航道險要處懸燈作標識早已有之。如珠江內海珠砲台前,有美國“伶仃”號躉船於一八四四年在該河道沉沒,但躉船的前桅高出水面七呎,為保航運安全,遂懸燈以作標示。又廈門口外大膽島上古刹之前,曾於同治二(一八六三)年,燃有漁人所用之燈一盞。再有寧波海口外之七里嶼及虎蹲山,亦於同治四(一八六五)年,各設小燈塔一座,所用的是普通油燈(15)。但這些油燈的光線,都極其微渺,非近代燈塔的光束可比。
有一些淺灘,沒有高崗,便將船停在險處附近,掛燈桅上,以為引水之用。咸豐五(一八五五)年,經外國稅務監督的建議,在長江進口處設置燈船一艘,以指示銅沙沙嘴海道,乃被喻為中國新式燈船之嚆矢(16)。後來,屢經換船易燈,至同治二(一八六三)年,改置白色定光燈。五年後,改裝為紅光旋轉燈,燈光高出水面卅八呎,並附設霧砲一具。(17)
顢頇腐敗的清廷,竟同意由英國人赫德(Hart, Robert, 1835~1911)從一八六三年起出任中國海關總稅務司,直至他死去。赫德於同治四(一八六五)年請准總理衙門撥船鈔一成,以作理船和建燈塔、航道標識之資。一八六八年,成立海務科,專責建設與管理沿海內河燈塔、燈船、浮標、霧號等的港務工作(18)。
海務科首先注意的是靠近上海的長江進口水道,同一時間構建三座燈塔。其名稱分別是:南稱大戢山、東名花鳥山、北曰佘山(即沙尾山)。
同治八(一八六九)年,大戢山燈塔最先閃亮發光。《中國沿海鐙塔誌》亦謂:“該塔之建設,乃海務科成立後籌備燈塔計劃中之最先建築者也。”(19)
該塔建於大戢山之巔,塔高約十四米,塔圓色白,燈光高出水面約有八十五米。初為三等白色定光燈,燭力一千八百五十枝。光緒二十六(一九○○)年,遷至島嶼的東端,換上旋轉鏡機,燭力增為三萬四千枝。島上綠樹成林,風景幽美。洋籍管理員多視為桃園樂土(20)。大戢山燈塔後來毀於戰火,一八五八年、一九九四年兩次在原址重建。
繼大戢山燈塔之後,一八七○年花鳥山燈塔、一八七一年佘山燈塔也相繼亮燈。這裏從略。而澎湖的漁翁島燈塔,則於一八七五年啟用。
六、日本觀音埼燈台一八六九年點燈
燈塔,日本稱之為燈台。據考,日本最早的近代洋式燈塔是一八六九年二月十一日點燈的觀音埼燈台。
日本民族,自古以來對外來文化都深感興趣。香港出版的《遐邇貫珍》傳到日本,他們讀到羅森的《日本日記》和西方的科技知識文章後,即作出深入研究,又為廣泛流傳,更以抄本遞送(21)。其中《照船燈塔畫解》的圖文,當然也是他們所愛讀的新知。
日本慶應二(一八六六)年五月,德川幕府和美、英、法、荷就降低關稅共同簽訂《改稅約書》(22)。該《條約》的第十一款載明:“日本政府與外國貿易而開放的各個港口,為保船隻進出安全,應建置燈塔、浮樁、標柱。”(23)
根據合約,江戶幕府即訂購燈塔機械和邀請外國派遣技術人員來協助修建。但不久,日本變天,幕府倒台,迎來明治維新。明治元(一八六七)年六月,在法國技術人員的帶領下,同時在觀音埼、野島埼、品川、城島四地展開建造燈塔的工程。
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首先完工的是觀音埼燈台。並隨即在明治二年一月一日啟用,更立碑為記:“點燈明治戊巳正月元旦”。原來當時仍用農曆,至明治六(一八七三)年才改行西曆。而西曆的月日,可以參看法文的碑記:“一八六九年二月十一日點燈。”(24)
觀音埼燈台座落於神奈川縣三浦半島的東端,中間隔着東京灣,與房總半島的富津岬相望。觀音埼燈台是疊磚砌成的。但一九二二年四月廿六日的一場地震,磚塔抵禦不過,即告倒塌。翌年三月五日,以混凝土建成的八角形觀音埼燈台再度登場,但同年九月一日中午,地動山搖的關東大地震爆發,觀音埼燈台又再倒下。一九二四年九月以鋼筋水泥再重建,外觀仍是八角形,塔高十五米,是為第三代觀音埼燈台,至今仍屹立在東京灣畔。(25)
至於朝鮮半島的燈塔,是日本管控朝鮮之後構建的。最早的一批燈塔建在仁川港外,它們分別座落在白岩、北長子嶼、八尾島、小月尾島,都同時在一九○三年六月亮燈放光。(26)
七、結論
綜合上述各燈塔的落成年代,再排列整理如下:
澳門東望洋燈塔——一八六五年九月廿四日亮燈放光
香港鶴嘴燈塔——一八七五年四月一日亮燈放光
長江口大戢山燈塔——一八六九年開始燃燈放光
日本觀音埼燈台——一八六九年二月十一日點燈放光
朝鮮白岩、北長子嶼、八尾島、小月尾島等四燈塔——一九○三年六月亮燈放光
據以上類比,可確認東望洋燈塔是東亞最老的近代燈塔。
近代燈塔從西方東傳,是人類文明進步的其中一項成就。但重溫這段歷史,可以認識到燈塔建造的背後,潛藏着西方列強的重大利益——除保護他們龐大船隊的海運安全外,還有承建燈塔和銷售鏡機的收益,都是十分可觀的。燈塔建成後的營運,須與國際密切聯繫,比較複雜,皆由洋人管理。中國由清而入民國,燈塔的管理都是交由外國人統籌。如清光緒六(一八八○)年,燈塔管理員洋人四十七名,華人一百名。民國二十(一九三一)年,洋人四十一名,華人六百二十三人(27),最高統領海關總稅務司梅樂和,是赫德的外甥,至一九四三年才解職離華(28)。眾所周知,燈塔與海防有着密切的關係,何以會長期任由外國人來管理,其軟弱無能竟至於此!
反觀日本,在不平等條約下,以洋人利益為中心,於一八六九年建起第一座近代洋式燈塔——觀音埼燈台。接着的十年間,日本人努力跟隨洋人學習建造和管理燈塔。明治九(一八七六)年,所有燈塔的管理員,都交回日本人自己出任;明治十三(一八八○)年,將所有擔任燈塔的外國技術人員全部解僱。翌年,再請走燈塔洋教官。從而使燈塔的一切事物,不假手於外,全部由日本人自己掌控。(29)
今天,中華民族已懂得自強不息,走獨立自主的道路,吐氣揚眉,奮勇向前!(下)
黃 天
注釋:
13.同注10。
14.楊松、鄧力群原編、榮孟源重編《中國近代史資料選輯》,香港三聯,1979年,100頁。
15.同注3引書《中國沿海鐙塔誌》,6頁。
16.同注3引書《中國沿海鐙塔誌》,4頁。
17.同注3引書《中國沿海鐙塔誌》,232頁。
18.同注3引書《中國沿海鐙塔誌》,7頁。
19.同注3引書《中國沿海鐙塔誌》,206頁。
20.同注10引書《中國沿海鐙塔誌》,210頁。
21.同注4《〈遐邇貫珍〉香港史料類鈔》,252至258頁。
22.參見日本近現代史辭典編集委員會編《日本近現代史辭典》,東京東洋經濟新報社,1978年,92頁〈改稅約書〉條。
23.參見日本海上保安廳燈台部西脇久夫編《燈台風土記》,東京海文堂,1980年,54頁。(感謝景祥祜教授送贈此書的影印本)
24.同注23引書,56頁。
25.同注23引書,57頁。
26.參見日本燈臺局編纂《日本燈臺表》,日本橫濱燈光會出版,1936年,231至232頁。
27.同注3引書《中國沿海鐙塔誌》,51頁。
28.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譯室《近代來華外國人名辭典》,中國社會科學院,1981年,321頁。
29.同注23引書《燈台風土記》,23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