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下的表演場地
在展演場地的防疫條件下,表演團體的演出安排也進入了新的常態,演職員和入場觀眾數量受限,居民入場條件增加,令很多表演團隊傷透腦筋。以最近澳門藝穗會主辦的“短劇匯演二○二二”為例,這項有近二十五年歷史的群眾戲劇活動,近年因為資源與場地問題已舉步維艱,即使有演出場地,但着重不同團隊之間互相交流觀摩的形式,在場地的配套上有一定要求。例如方便演出完的隊伍與準備演出的隊伍,從觀眾席中迅速進出舞台這一項要求,已不是任何場地都合適。以文化中心為例,演出團隊要從觀眾席,不經過觀眾面前進出舞台的話,必須繞很遠的路程,才可從後台進入舞台,如果所有隊伍都在後台準備的話,又不能在現場觀摩其他隊伍的演出,失卻交流匯演的意義。
這個問題在類似性質的“校際戲劇比賽”上也會發生,但由於其官方主辦的身份,要借用相對合適的學校禮堂,也比較方便。至於澳門藝穗會這類民間單位,在疫情下實難借用學校禮堂,而更大問題是演出隊伍多,觀眾席數量也要相應增加。可是以今年藝穗會臨時借用到的舊法院黑盒劇場來看,八個劇目參加,即使一晚只演四個,光後台人員不超過十人這個要求已難以滿足,況且觀眾席最多只開放百分之五十及七十五的限制下,單單四個劇目的演職員已坐滿。於是,主辦單位只好將今年匯演定義為“內部交流”,不對外開放。
防疫措施已有白紙黑字的指引,所有使用場地的團體都要遵守,不可能因為某一個演出團體而破例。“短劇匯演二○二二”所面對的真正難題,是澳門欠缺不同類型的表演場地,場地的單一化即只能滿足單一類型的演出製作模式,這樣對澳門的表演藝術發展,已是一種極大的限制。現在只是因為防疫指引,而將原有的問題凸顯出來而已。
(“短劇匯演二○二二”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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