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小語)善用資源配建政府辦公樓
本澳寸金尺土,土地資源彌足珍貴。政府早年租賃不少私人物業作辦公或倉儲,卻有部門閒置物業、丟空自建或持有業權的寫字樓、舖位等,“大手筆”租用私人物業。政府為此每年投入數以億計的公帑,長期為社會所詬病。在緊縮開支及避免浪費的前提下,政府長年繳付天價租金,難以服眾。
回歸以來,政府部門因為擴充或優化辦公環境,習慣租賃私人物業用作辦公、倉儲,長此下來,衍生巨大的開支與負擔。疫情下,市場租金雖有回落,但綜觀去年政府租賃私人物業作辦公室、倉庫及停車位等不動產租金,總支出仍達八億多元。租賃私人物業花費如此龐大的公帑,政府議價能力又偏弱,無底洞易擴難縮,既不符合成本效益,又無助長遠解決問題,一直備受社會爭議。
政府近年將部分收回土地撥作興建政府辦公大樓,以節省部門每年因租賃私人物業的巨額公帑。其中,新口岸填海區6K地段政府辦公大樓工程早前完竣,退休基金會已率先進駐,審計署等部門亦將計劃遷入。另外,皇朝區12地段公共辦公大樓建造工程於上月動工,將興建兩幢分別為十二層及廿一層的政府辦公大樓,並設四層地庫停車場。
百年變局疊加世紀疫情交織影響,本澳經濟前景仍不明朗,加上近三年抗疫以來,政府已動用了逾千億財儲。政府緊縮開支,財政資源應有效、精準地用於支援居民、企業及推動經濟復甦、多元發展,非必要的物業租用應可免則免。
當局有必要全盤規劃公共資源,按部門先後緩急的需求,結合城市規劃、城區功能及人口結構、交通條件等,繼續在合適地點興建政府綜合辦公樓、倉庫等,循序漸進減少租賃私人物業。同步檢視各部門租用市場物業的合理性,用好政府現有的空置物業,理順配置,完善管理。若評估認為部分政府物業不宜作寫字樓,不妨開放予民間社會,鼓勵引入新思維新營運。同時,因應電子政務深化發展,減少不必要的倉存或辦公空間,善用公共資源。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