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傳身教
秦 馬
公民意識要從小培養,簡單如遵守交通燈號過馬路。常見不少學生、甚至成人並沒有遵守,一些是有意衝燈、一些是“低頭族”,根本沒有理會交通燈號。這種現象多因以自我為中心。
幸而,街上亦非沒有遵守交通規則者。常見有家長拖着小朋友橫過馬路,一些家長會教導小朋友,要看到行人綠燈亮起才過馬路。亦有小朋友或許在托兒所、學校得到保育員或老師教導,在過馬路時會留意行人綠燈,更會告訴陪同的親友,要待行人綠燈亮起後才可橫過。
上述是好的一面,惟亦有陪同小朋友的家長,未待行人綠燈亮起時,見沒有車輛駛來,或者來車較遠,即拖着小朋友匆忙走過馬路。所謂言傳身教,這種過馬路方式很容易讓小朋友覺得毋須遵守交通燈號,只要自己“夠醒目、夠快”即可,從中亦可為自己慳了一些時間。在潛移默化下,亦會漠視其他的社會秩序。
怎樣在合規的情況下過馬路能慳時間?筆者通常會留意各路口交通燈的轉燈順序。當要橫過的路段即將轉行人綠燈、不會有車駛來時會搶先步出馬路,既“爭分奪秒”又安全。但有一前題,倘同時有小童要橫過馬路,則會待行人綠燈亮起才踏出馬路,以免造成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