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法案處細則性審議階段
今期立法會通過十九法案
【本報消息】作為澳門特區的立法機關,立法是立法會的重要職權和主要任務。第七屆立法會第一會期中,政府提交三十項法案,立法會在第一會期內的全體會議上共審議通過十九項法律和一項決議,並作出十四項全體會議簡單議決,目前仍有十項法案處於委員會細則性審議階段。
立法會嚴格依照《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立法會議事規則》的權限規定和程序,行使立法職權,發揮立法機關在表達、平衡、調整社會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增進公眾福祉,保障社會公平正義。
立法會各常設委員會在細則性審議法案時均充分發揮作用,妥善確保立法技術,並尋求最為恰當的立法途徑以利於執行法案。在法案審議過程中,立法會和政府均保持密切合作。
立法會堅持立法為民,拓展民眾有序參與立法工作的途徑,在必要時展開諮詢。如第一會期內,立法會曾就《核准〈稅務法典〉》法案作為期兩個月的意見收集。
通過二○年預算執行
第一會期政府提交法案有三十項,當中包括兩項《修改〈二○二一年財政年度預算案〉》法案。第一會期內,立法會通過的唯一一項決議,即《審議〈二○二○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
通過的法律有十九項,包括為配合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批給的公開競投有序開展,在新一輪新冠疫情影響下,立法會果斷採取各項防疫措施,今年六月二十一日通過《修改〈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該法修改經營娛樂場幸運博彩的批給數目及批給期限,規範幸運博彩的經營規模,完善承批公司須履行的各項義務,強化政府對博彩業的監管手段,從而推動相關行業持續有序健康發展。
緊急修法阻猴痘傳播
此外,因應猴痘病毒近期在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流行及擴散,於全體視像會議上,立法會以緊急程序通過《修改〈傳染病防治法〉附件的傳染病表》,將猴痘列為法定傳染病,以便採取適當預防及控制措施,有效阻止該疾病的輸入及傳播,保持澳門優質安全旅遊城市的形象。
目前仍處於委員會細則性審議階段的法案有十項,包括:《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法案、《建築業職業安全健康法》法案、《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法案、《信託法》法案、《都市更新法律制度》法案、《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核准〈稅務法典〉》法案、《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法案、《檔案法》法案及《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