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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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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改諮委會改革方向正確

行改諮委會改革方向正確

早前傳媒報道,有立法議員口質關注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及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的存續及職權調整。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正檢視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架構,計劃大幅縮減政府代表,着重委任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預計今年完成行政法規的修訂及人員任命。另外,對於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的去留,張永春表示,現時行政長官及各司司長會每周召開政務會議,包括協調公共行政改革工作,認為透過政務會議研究、統籌和協調,並交由相關部門落實,更有效發揮統籌協調功能。如涉及公職法律,可通過政務會議召集相關部門舉行網上會議,聽取意見,運作更高效。因此設置統籌委員會意義不大,考慮廢止。

一、行改諮委會改革方向正確

對於上述特區政府對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及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的改革方向,筆者總體表示認同。因為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現時成員不少於廿五人,當中政府部門的法定代表已逾十人,難以充分發揮諮詢平台的作用,日後委任更多的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將有利於社會和居民的意見帶入政府的公共行政改革當中,要知道過往特區政府很多公共行政改革的措施成效不明顯,很大程度是閉門造車,忽略居民大眾的參與,如當年的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並沒有公開諮詢,以致其所謂成效並不能得到社會的認同。

對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作出廢止,也是一個正確的決定。從表面職能上,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及公共行政改革統籌委員會基本分不清它們的職能有甚麼分別,縱使從其組織法來看,對於一般居民來說,相信亦難以清晰區別它們的工作範圍,更令人難以理解的是,為何同樣負責公共行政改革事務的諮詢組織,要分別由不同的委員會負責,確實給人有架床疊屋的感覺。因為負責法律改革事務的諮詢組織,就只有一個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並沒有甚麼法律改革統籌委員會,難道公共行政改革比法律改革更為複雜,非要設置兩個委員會推進有關工作不可,實在令人難以理解。此舉反映特區政府在設立諮詢組織時沒有統一的標準,其任意性頗高,而且經過多年的實踐,兩者同時存在對公共行政改革的作用亦不見得有特別的成效。相反,特區政府有關部門卻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財力去支援這兩個成員眾多的委員會的運作,實有點浪費公帑之嫌。因此,筆者認為現屆行政法務司司長確實看到有關問題所在,而作出大刀闊斧的改革是明智的。

二、要令行改諮委會發揮真正的作用

然而,要想未來的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更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建議在日後的成員委任上,特區政府可面向更多來自不同背景的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讓各階層的意見亦可反映到公共行政改革當中,以便集思廣益,從而使特區政府日後推出的公共行政改革措施能更符合社情民意。另外,由於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作為特區政府行政改革的重要諮詢組織,故可起着諮詢組織改革的示範作用;因此,亦建議有關委員會可考慮帶頭於每年發表工作報告,並可像廉政公署和審計署的工作報告那樣向社會公開,當中可包括該委員會當年對公共行政改革發表的一些意見,有多少被政府接納,有多少不被政府採納及其原因,以及就委員會每年開展了哪些有助推動公共行政改革的工作等,相信這樣,才可發揮公共行政改革諮詢委員會的真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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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悠 閒 1 1 澳门日报 content_214987.html 1 行改諮委會改革方向正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