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被尊重的權利
二○一六年,因應人口老化問題,內地開放二胎;二○二一年更是允許生三個孩子。顯然,一六年的人口政策並沒有疏解老齡化現象,加上疫情爆發,全球人口增長都呈下降趨勢,美國的反墮胎法此時推出,包括國務院也發佈指示,要求女性減少“非醫學需要的墮胎”,當人們都對女性生育權利津津樂道時,可有人注意這些信息在指向什麼?
人口的比例失調。
換言之,缺乏新生人口的補充,會導致生產力降低,短期不利經濟結構的發展,長期恐怕會影響一個國家的興衰。
二○二一年內地出生人口降低到一千○六十二萬人,創下建國以來出生人口的新低;而今年一季度,各地出生人口比例仍在下降,其實原因也簡單,就是生育成本太高,無論是時間成本還是經濟成本。
女性對婚姻的需求,也隨着獨立意識的強化沒有那麼渴望,對愛情的信任與投入遠不如體現個人價值更有樂趣。育齡女性的人數也持續下降,加上疫情令許多家庭入不敷出,基本溫飽都難以為繼,如何能考慮再養多一個人?而造人運動並不會因經濟困頓而停止,阻止添加生命造成經濟負擔,通常的選擇是扼殺——當許多人認為這是文明“倒退”的行為時,認為女性沒有選擇權,卻忘記胎兒也應獲得生命的尊重。
當成人在享受兩性愉悅時,為什麼不為保護生命做措施?當他們被母體孕育時,他們已經是活的生命了,是不會說話但有意識的“人”了,他們能感受母親的冷暖悲喜,他們又該到哪裡去抗議自己的生命選擇權呢?
至於犯罪強迫導致的孕育,這種和正常成人性行為受孕機率相比,發生概率應極低,任何犯罪行為都應被打擊阻止,但生生不息的繁衍是人類未來的活力與希望,胎兒不僅無辜,也應被人們尊重、正視。
古 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