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允港澳中醫報職稱考試
【本報記者廣州二日電】廣東省中醫藥局公佈,《廣東省建設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實施方案》正式發佈,《方案》指提出多項深化粵港澳中醫藥產業融合發展的措施,包括開展港澳台和境外高層次中醫藥人才高級職稱認定,允許符合條件的港澳中醫藥人才在擬執業地參加職稱考試和評審。
《方案》提出,將支持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按規定採取面試或直接業務考察等方式招聘港澳高層次急需緊缺中醫藥人才。吸引符合條件的港澳中醫師在內地公立醫療機構執業,引導港澳青年中醫師到大灣區執業創業。建立粵港澳大灣區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大會長效機制,深化中醫藥人才培養、中藥國際標準研製、基礎臨床協同創新等交流合作。組建肺病、腫瘤、針灸、康復、中藥臨床藥學、中醫護理等灣區中醫醫療聯合體(專科聯盟)。
同時,將推動廣東省藥品檢驗所建設中藥國際標準權威研究機構,提升廣東省港澳中藥檢定聯合實驗室的平台效應,促進粵港澳大灣區中藥標準融合發展,並以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和深圳光明國際中醫藥港為引擎,在珠海、深圳市落地試點一批促進人才、資本、知識、技術等要素跨境流動和區域融通的措施。
為促進中醫藥海外發展,《方案》還要求發揮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國家級中醫藥產品海外註冊公共服務平台”、“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作用,推動中醫藥產品海外註冊及上市。構建“橫琴加工——澳門銷售”模式,開闢內地中成藥海外上市的新路徑。
在健全中藥審評審批機制方面,《方案》提出要加強粵港澳中成藥註冊監管機制對接。進一步發揮“粵港澳中醫藥政策和技術研究中心”作用,助力大灣區內中醫藥產業和企業提質增效,推動中醫藥科學監管機制創新和政策落地。
去年底,上海、浙江、江西、山東、湖南、廣東、四川等七個省份首批獲准建設國家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這是國家首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建設主體,鼓勵在中醫藥服務模式、產業發展、品質監管等方面先行先試。本次廣東《方案》出台,還定立實施目標,其中今年將全面啟動示範區建設,到明年要在中醫藥醫療、創新、人才、產業、國際化“五大高地”建設方面取得階段性成效,到二○二五年“五大高地”全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