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打擊保障公帑合理使用
教局:絕不姑息騙持修資助
【本報消息】教青局訊:就近日公佈一宗於二○一六至二○一八年期間參與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 的教育中心騙取政府資助的刑事犯罪案件。教青局強調將一如既往,與司法機關持續攜手打擊及杜絕任何違法違規行為,如發現必定追究其法律後果,以保障公帑合理使用。
依法開辦課程
教青局提醒參與“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各項規定的要求,並且務必按照原審批條件報名、上課及簽到。機構必須遵守相關法律義務,如有違反,有可能被科處罰款,被排除參與計劃,或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教青局將持續執行多管齊下的電子監察措施,務求盡早發現機構運作的異常情況並立即跟進,從源頭上有效地加強監管。
此外,教青局呼籲參與居民遵守義務,如報讀課程時,須由本人提供正確身份資料,切勿收取回贈、冒充他人上課或代人“拍卡”,以免誤墜法網,同時鼓勵居民在報讀課程前,應先規劃好進修時間,報讀後按時出席課程,善用公帑。
為嚴格落實二○二○至二○二三年“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監察的工作,教青局透過實地巡查、數據分析以及全民監察平台等多種措施,對納入計劃的項目作電子監察。
一案轉介司法
第四階段計劃開始至今,教青局已對參與計劃的機構進行超過五千次的實地巡查,次數為前一階段計劃同期的兩倍;同時進行文件審閱、個案抽檢及檢視一萬五千多份本地持續教育課程的學員問卷,以及透過全民監察平台處理收到的一百五十多宗居民意見,至今約有數十宗涉嫌違規的個案,大部分涉及沒有按原審批條件進行課程。本階段涉及刑事違反(詐騙罪)的個案亦大大減少,現有一宗個案已轉介至司法機關。
教青局強調絕不姑息任何違法違規行為,並持續嚴謹執行監察工作。同時再次呼籲參與“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機構及居民須遵守法紀,切勿以身試法。倘居民發現參與“計劃”的機構或居民有違反規定的情況,可致電(二八四二 · 五一九九)、電郵(pdac@dsedj.gov.mo)、親臨舉報或掃描“全民監察平台二維碼”反映,教青局會即時嚴正跟進。倘發現刑事違反情節,定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