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涉醉駕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的士司機日前開工期間發生交通意外,追尾撞上前方電單車,治安警員處理事故時發現的士司機身帶酒氣,經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為一點四三克,惟有人堅稱並無飲酒,但在用膳期間食用過含酒精成份的食物。
涉事的士司機姓王,五十六歲。案發於本月四日晚上約九時半,治安警員在三區警司處門外處理上述交通意外期間,發現王某身帶酒氣,經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為一點四三克,屬醉酒駕駛。當時車上無乘客,但處營運狀態。查問下,有人堅稱自己無飲酒,但曾在當晚約七時用膳期間食用過含酒精成份的食物。案件有待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