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港男認侮辱國旗還柙候判
【香港中通社二十八日電】香港兩名男子於去年十月一日清晨,點燃或扯落二十支國旗落地面,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
五十歲被告盧景揚二十八日於裁判法院認罪;三十三歲被告盧蔚浚早前認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五月十二日判刑,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兩被告須還柙。
辯方求情指出,盧景揚受酒精影響,低估犯案的嚴重性,現已非常後悔,並親撰求情信表示對祖國及國旗物主致歉;希望法庭考慮盧景揚並非在示威現場燒國旗,案發時人煙稀少,並無煽動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對途人影響微。
盧蔚浚則在求情信向法庭致歉,望獲得從輕發落,以照顧家中年邁的祖父母。
案情指,案發路段兩旁馬路各插有十支國旗。兩人於案發日清晨現身案發路段,盧景揚用打火機點燃國旗並在街道上來回行走,發現火種熄滅時隨即再點火,其後扯下共八支國旗,丟在地上。盧蔚浚則焚燒或扯下共十支旗,逐一丟落地。警方到場發現共十八支國旗遺在地上,其中十五支有焚燒痕迹,另兩支有燒焦痕迹的國旗留在欄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