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組織犯罪法下月實施
【中新社北京二十七日電】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二十七日通報對今年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鬥爭工作所作的部署。其中明確,檢方要把辦理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作為重中之重的任務常抓不懈。
整治四大行業
反有組織犯罪法將於今年五月一日起實施,這部法律系統總結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踐經驗。
最高人民檢察院掃黑除惡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檢方將以落實新法為抓手,並以建設預防和治理機制的方式,防範有組織犯罪侵害校園、黑惡勢力侵蝕滲透基層組織、重點行業滋生有組織犯罪、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
具體來說,最高檢將積極參與教育、醫療、金融放貸、市場流通新四大行業領域整治,結合追捕“漏網之魚”、深化整治“沙霸”、“礦霸”等自然資源領域黑惡犯罪、涉網絡黑惡犯罪等專項行動,審查辦理一批相關領域有影響力的黑惡犯罪案件。
此外,檢方將持續打擊“村霸”,防範黑惡勢力、家族宗族勢力等侵蝕和影響農村基層政權。
從今年起,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因是從犯、脅從犯等被判處輕刑的服刑人員將陸續刑滿釋放。檢方將監督做好刑釋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加大監督黑財
對於涉黑惡犯罪案件財產認定和處置等辦案“難點”,負責人稱,既要加大“黑財”執行監督力度,加大涉黑洗錢犯罪辦理力度,也要嚴格遵循刑事訴訟法和反有組織犯罪法相關規定,“嚴格區分違法所得與合法財產、本人財產與其家屬的財產,維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財產權益,減少對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