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港澳司法優秀成果獎出爐
【本報記者廣州十八日電】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佈全國“人民法院涉港澳司法合作優秀成果”評選獲獎成果,廣東各級法院有十項成果入選一、二、三等獎,其中,廣東高級法院承辦“第五屆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司法高層論壇”獲一等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院完善跨境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獲三等獎。
廣東法院系統獲得的一等獎,是廣東省高級法院在二○一九年九月,承辦以“新時代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主題的“第五屆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司法高層論壇”,在湛江舉辦的論壇廣東高級法院籌備細緻、安排周到、保障全面,獲一致好評。
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司法高層論壇自二○一一年首次舉辦以來,按照“兩年一屆、四地輪辦”的共識,先後在內地、台灣、澳門、香港成功舉辦四屆,實現首輪輪辦,第五屆論壇開啟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司法高層溝通交流的新篇章。
獲得二等獎是廣東省高級法院,在二○二○年一月舉辦粵港澳大灣區司法案例研討會,有粵港澳法官、司法官員、律師等一百二十多人參加,突出“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特點,通過模擬法庭方式,對粵港澳法律制度差異作比較研究,尋找三地訴訟制度和裁判規則共同點,推動三地司法制度有效銜接。
建跨境調解機制
研討會探索全面加強區域性司法合作新路,凝聚粵港澳司法共識,對推動大灣區建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獲得三等獎成果有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院完善跨境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法院,以回應跨境多元司法需求為切入點,着力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促進內地與港澳融合發展,服務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大局。
一是建設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邀請北京調解機構、橫琴司法所委派調解員常駐多元解紛中心作調解,糾紛實時實地化解。
二是打造專業化調解隊伍,橫琴法院聘請十三名港澳調解員,制訂《特邀調解員培訓辦法》、《特邀調解員補貼管理辦法》,持續增強跨境糾紛化解力量。三是建立聯合調解機制,創建“內地調解員+港澳調解員”聯合調解工作模式,通過“線上線下”方式同時開展調解工作,助推跨境糾紛化解。
另一個三等獎成果則是深圳前海合作區法院,融合港澳資源促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打造國際商事爭議的多元化解平台。
一是吸收港澳專業人士參與案件調解,總共聘請十二名港澳特邀調解員,成功調解近七百件的商事案件。
融港澳經驗調解
二是建立涉港澳商事案件在線調解新模式,由香港調解員先通過在線方式調解,再組織雙方當事人在香港達成和解,在調解地點、方式和人員等選擇上,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
三是創新涉港澳商事糾紛訴源治理新機制,融合港澳司法經驗,針對特定類型案件推立案前調解機制、中立第三方評估機制、防範與懲戒虛假調解等,完善調解機制和“訴非銜接”。